家政重庆保洁服务合同附价格表
发布时间:2017/12/21 11:09:46 阅读:

   家庭保洁合同

重庆保洁服务价格表

  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合同类型:新签○续签○改签○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现说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清洁保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自愿选择类服务。即 月做 次全面型卫生和 次普通型卫生(数字需大写)。除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洁范围不含:灯具、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窗帘、观赏类植物、地毯、工艺摆件、古董、字画、玩具、炊具,衣柜和抽屉内部等。

  二、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计服务 次。

  三、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预约,未固定时间客户每次须至少提前五天向乙方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若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节等须提前十天预约,春节须提前十五天预约。

  四、乙方工作人员自备基本清洁用品(通用毛巾、毛刷、通用清洁剂、玻刮器、铲刀等),凳子、梯子、水电由甲方提供(冬季服务时,为保证服务人员具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甲方须提供热水保障作业)。

  五、服务前甲方需检验乙方服务人员身份,并自行将贵重、易碎物品、金银珠宝、现金、有价票据等妥善保管。乙方人员每次服务后,甲方应认真清点所属物品,经确认无误后在服务执行单上签字,对甲方签字确认后发生的物品丢失或者损坏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需将家庭设施中的安全隐患提前告知服务人员(如漆料未干、电器漏电、物品安装不牢等),避免由此引致不必要的纠纷。甲方不能强迫乙方服务人员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若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违反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和服务要求,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甲方若因特殊情况需取消约定好的服务时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客户服务中心,若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取消服务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服务地的,则乙方有权将本次服务按照已服务计算。

  八、甲方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做完约定清洁次数,合同到期,乙方有权不再给予甲方顺延补做。若因特殊情况(住院、出差、出国、避暑等)需暂停服务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并在客户资料中录入且通知甲方后,方可生效并给予顺延。甲方再次做卫生时的首次服务,双方另行协商以“几合一”的方式进行结算。即顺延一个月按二合一、顺延两个月按三合一,以此类推。

  九、乙方人员若未按服务范围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经查实,乙方将无条件给予甲方返工。

  十、乙方人员进出小区所需手续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不向物管方支付除停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一、对甲方与乙方人员私自协定(本合同条款外)“的服务项目、内容、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因私自协定为乙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收费明细表:

  序号项目服务内容类别收费标准

  1家庭日常保洁地面、家具表面、电器表面、灶具表面、卫生间洗浴用具表面、室内玻璃(含窗槽、窗框)、垃圾的清理单次1元/平方米

  2家庭深度保洁地面、家具表面、电器表面、灶具表面、抽油烟机拆洗、墙面、墙角线、卫生间洗浴用具双面、室内玻璃(含窗槽、窗框)、室内空调的清洗消毒、垃圾的清理单次2元/平方米

  3家庭日常保洁地面、家具表面、电器表面、灶具表面、卫生间洗浴用具表面、室内玻璃(含窗槽、窗框)、垃圾的清理包月0.8元/平方米

  4家庭深度保洁地面、家具表面、电器表面、灶具表面、抽油烟机拆洗、墙面、墙角线、卫生间洗浴用具双面、室内玻璃(含窗槽、窗框)、室内空调的清洗消毒、垃圾的清理包月1.5元/平方米

  5抽油烟机清洗抽油烟机单次30---150元

  6玻璃清洗玻璃单次10元/ 平方米

  7家庭开荒保洁地面、墙面、踢脚线、家具双面、室内玻璃(含窗槽、窗框)单次3.5元---5.0元/平方米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合同签订时,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若由于甲方原因(装修、搬家等)需中途更改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算费用,新房首次清洁按新装修房或未入住情况,视面积大小加收50—500元的原则再更改新合同,改签新合同必须为一年期限;若由于甲方原因需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清费用,再扣除违约金,结算方法为:(1)实际服务次数不足合同次数一半,按合同总额20%收取违约金,余额悉数退还;(2)实际服务次数超过合同一半,按合同总额10%收取违约金,余额悉数退还。

  十六、根据《绵阳家政服务业行规行约》之规定,甲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视情拒绝继续为其服务。

  1、不能提供约定作业条件的。

  2、超出此协议约定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

  3、不按此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的。

  4、非此协议约定内服务项目和严重影响乙方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

  5、辱骂、伤害乙方服务人员的。

  6、与乙方服务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乙方企业合法权益的。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产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九、因乙方服务的特殊性,原则上每年除夕的前2天至来年正月十三前,乙方不提供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则甲方应在乙方正常收费的基础上另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在原单次服务的基础上加收100%。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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